男子租的车全部停在一个操场,从没开过。
南宁横县警方近日破获了一起诈骗案。嫌疑人刘某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为了偿还债款,竟以租车抵押的方式诈骗钱财,涉案金额高达150多万!
1、男子租车却很少使用
马先生就职于南宁某汽车租赁公司,今年1月初,一名姓刘的男子使用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还有本人的信用卡,来到公司说要租用一辆奥迪小轿车。
马先生说,当时核对刘某的个人信息是准确无误的,于是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刘某支付8000元租金后,就把车开走了。不过让马先生感到奇怪的是,刘某租用车辆却很少使用。
该汽车租赁公司员工说:“就是他租用我们的车辆之后,车辆不动。我们每天都会查(车辆)相应的轨迹,然后车如果说一天两天不动是正常的,但一个星期半个月不动,那肯定是不正常了。”
2、原来男子租车后抵押给别人骗钱
果不其然,在这辆奥迪车租出去不久,横县警方就找到该汽车租赁公司,说他们的车已经被刘某抵押给他人进行变卖了。随后,马先生代表公司来到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配合调查,发现有很多汽车租赁公司都遭到了刘某的诈骗,其中,横县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就被骗了3辆汽车。
横县某汽车租赁公司员工介绍:“他(刘某)不还车,一个月后又来租一辆,要再多一辆,他说他要去办事,租了第二辆车一个月后,他又过来租了第三辆车,他说是用来做业务的。”
3、他租赁、抵押了24辆车
案发后,横县警方迅速立案调查,并很快将刘某抓获归案。经调查,刘某分别在南宁、贵港等地的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24辆车,分别以5万到1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
横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黄伟告诉记者:“比如他到这个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奥迪牌小轿车,租车之后他花钱去找人伪造了车的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件,然后用假证件把这部车抵押给别人,来换钱用。”
据了解,刘某租用的这批车辆有宝马、奥迪等高档品牌小轿车,涉案金额高达150多万。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汽车租赁公司在办理汽车租赁手续时,要认真审核承租人的身份,审核其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是否合法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或驾驶证骗取车辆。
同时,警方提醒抵押人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要对车辆等抵押物进行认真审查,最好要到车管所核实抵押物的来历等,切勿心存侥幸。
据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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