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唐仕军)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身亡,肇事车辆不知所终,事故路段无监控也无目击者,最后兴安交警大队民警从车灯碎片中找到了真凶。日前,民警从横县将肇事驾驶人侯某堂抓获,并将其押解回兴安接受调查。
去年12月14日凌晨,国道322线塘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连人带车掉到路外一米多深的水沟里,驾驶人当场死亡。经民警现场勘查,该电动三轮车尾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路面散落有车辆的大灯碎片,民警初步判定该事故为交通肇事逃逸案。然而事故现场比较偏远,没有监控摄像头,又无目击证人,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通过多方查找,终于核实死者系全州县凤凰镇汪里村人,但其近期一个人在家生活,何时从家里出来无人知晓,导致案发时间难以确定。
兴安交警召开案情分析会,重新制定侦破方案。办案民警、协警依据在案发现场提取的大灯碎片,对辖区内大小汽车修理厂进行走访,以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型,并以此查找其踪迹。经过大量的工作,办案民警初步推断该款车灯类似2017款解放J6P大型货车的车灯。因为案发时间无法确定,民警不得不从海量的视频数据中对每一辆类似的过往车辆进行认真、耐心、细致的甄别,终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S×××××”的解放牌大货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对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跟踪查询,发现该车在泉南高速六景收费站下了高速。
随后,办案民警拨通该车登记时所留的电话号码。可经沟通发现,该号码的主人并非实际车辆所有人。后经多方调查,终于锁定该车的实际驾驶人是安徽省利辛县的侯某堂。办案民警立即打电话联系侯某堂。当侯某堂接通电话后,听到是兴安交警在找他,他立即承认自己在去年12月14日凌晨驾车至兴安县时出了事故。
彼时,侯某堂正在南宁市横县。经办案民警规劝,侯某堂表示愿意配合兴安交警调查处理,并主动就近到横县交警大队六景中队投案。随后,兴安民警赶赴横县,将肇事驾驶人侯某堂押解回兴安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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