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杜慧俭)日前,横县法院分别向横县公安局,横县自然资源局,横县镇龙乡党委、政府发出3份司法建议书,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首次发出司法建议书,实现了扫黑除恶司法建议“零突破”。
该院于2018年12月28日宣判了一起涉及被告人黄某华等44人的涉恶案件。经调查审理,发现该案44名被告人以农村宗族势力为纽带,为获取非法利益相互勾结形成团伙。在长达五年的时间,该团伙多次作案,违法犯罪事实达4起,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横县法院依法向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镇龙乡党委、政府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各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及时查处涉及群体性违法犯罪案件,逐步瓦解非法利益共同体及生态链;全面加强木材运输、交易执法和检查力度,有效监管,确保木材交易场所合法经营,营造健康交易环境;强化农村普法力度,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经常开展法制讲座、送法进村屯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对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教育、整顿,同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指导。
目前,横县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获得了良好的反馈,以及接收方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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