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娟娟)昨日上午,南宁市渔政部门联合城管部门在邕江水域开展2017年禁渔期南宁市第一次联合执法活动。据悉,从今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南宁市红水河、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水域全部禁渔,娱乐性垂钓除外。违者轻则面临数万元罚款,重者将面临牢狱之灾。
为了维护珠江水域秩序,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南宁市水域自2011年起实行了珠江禁渔期制度,今年是珠江禁渔第7年。而根据国家规定,从今年开始,南宁市红水河、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水域全部纳入禁渔区范围,禁渔期延长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
禁渔期间,在规定的禁渔区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为维护正常的禁渔秩序,昨日南宁市渔政部门联合城管部门在邕江水域开展2017年禁渔期南宁市第一次联合执法,对邕江水域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当天,多艘执法船沿着邕江向横县六景方向驶去。在市区范围内,沿江并未见到捕鱼船只,7年禁渔也让邕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江边还不时有鸟类飞翔。执法船一直行驶至长塘渡口才看到捕鱼船,这些船全都靠港封网。执法人员检查了渔民的证件,并向他们发放禁渔期宣传资料。
据介绍,禁渔期内全市共有约1800艘渔船停港封网,约2700名渔民上岸休整。南宁市将组织在邕江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计划投放鲢鱼、鳙鱼、青鱼、草鱼、赤眼鳟等各种鱼类100万尾。
据统计,今年3月1日禁渔以来,全市沿江各级渔政部门加大了巡查管理力度,打击各种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共查获电鱼行为1起,非法捕捞行为5起,销毁拖兜网15个,拆毁迷魂阵5处,没收刺网1200米,没收地笼12个,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从严惩处。
禁渔期间,欢迎市民及社会各界对珠江禁渔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种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71-3105803、18076541110、18076542110
■法规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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