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张若凡)11月19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批食品抽检结果,横县一厂家生产的酸椒和钦州一厂家生产的芋苗不合格。
这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饮料,共有6大类、60批次,其中合格产品58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横县金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金姐”芋苗被检出超范围使用“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一种防腐剂)。钦州市那丽酱料厂生产的“刘蔚礽”可口酸椒被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据了解,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
抽检不合格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广西横县金姐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厂
钦州市那丽酱料厂
序号
1
2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
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中兴街87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广西横县金姐贸易有限公司食品厂
钦州市那丽酱料厂
被抽样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
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中兴街87号
食品名称
金姐芋苗
可口酸椒
规格型号
380g/瓶
300g/瓶
商标
金姐
刘蔚礽
生产日期
2015/6/10
2015/7/13
不合格项目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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