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谢志强)近日,良庆区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民事起诉状:现年98岁高龄的陈老太要起诉其孙子小韦,要求小韦返还代领的房屋拆迁补偿款15万余元。法院调查后得知,这其实是陈老太的养女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陈老太并不知情。
今年1月初,此案被移交到法院未审庭后,主办法官认真审查了起诉状的内容,察觉有异。首先,此案原告陈老太出生于1917年2月,今年已98岁高龄,其神志是否清醒,是否具备表达能力值得怀疑。此外,陈老太长期生活在农村,法官推断其多半不具备文字阅读和写作能力,起诉状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经调查,法官了解到,陈老太本人没有亲生子女,只有一名继子和一名养女。陈老太与继子、孙子生活在一起,被告小韦正是陈老太继子的儿子,养女多年前已嫁到横县。2013年,陈老太的房屋被拆迁,孙子小韦帮忙办理拆迁手续并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76万余元(该户共5人)。之后,陈老太被养女接到南宁市五一路一出租房居住,随后便发生了此事。
1月22日,法官来到陈老太租住处调查核实案件情况。由于陈老太只会说当地的壮语,良庆镇政府派出一名会当地语言的工作人员作为翻译人员。
法官询问后得知,陈老太对起诉孙子小韦的事情并不知情。陈老太说自己从未上过学,不认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起诉状以及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均非其本人书写,手印也是别人叫她摁的,她不知道为什么要按手印,也没有人跟她宣读和解释过起诉状中的内容。
原来,陈老太与孙子一家获得巨额拆迁款后,陈老太的15万元拆迁款由孙子小韦保管。于是,陈老太的养女便想以陈老太的名义,通过诉讼拿到这笔拆迁款。这一切都是养女个人的主意,陈老太毫不知情。陈老太表示,儿孙对其都很孝顺,她不愿意起诉孙子小韦,希望可以撤诉。至此,一出家庭闹剧正式落幕。法官提醒,司法不是儿戏,容不得半点虚假,提起虚假诉讼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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