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为抓手,鼓励基层探索行之有效、可学可鉴的节地有效模式,树立典型,由点及面,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届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广西共有19个县(市、区)先后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受表彰数居全国第4位。其中第三届受表彰数高居全国第一,达到12个;广西国土资源厅获得“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成为全国6个受到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一。
组建工作团队,完善创建机制
荣誉的背后离不开各个环节的辛勤付出。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广西国土资源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协调工作;组建了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工作;建立了考核工作专家库,协助对申请模范县的考核、已获模范县的复核等工作。
每届创建活动一启动,该厅就制定下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厅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次带队到部分县(市)跟踪指导,及时解决了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注重省级考核,确保推优质量
广西国土资源厅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逐项审核各县、市上报的创建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数据由自治区统计局、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共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厅创建活动办公室对全区110个县(市、区)进行了省级达标考核评分,对考核未达标的县(市、区)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同时,组织规划、耕保、利用、地籍、矿管、执法等处室,组成考核组,对申请模范县的县(区)现场考核,经过县(市)主要领导陈述、材料审核、考核组质询、综合评分等环节,再将考核结果上报厅务会研究,确定最终的推优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及时总结提炼,促进经验推广
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广西涌现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平果县创新采矿用地方式改革,采矿用地由原来的征收方式,改为临时用地方式供地,实现了采矿占地、表土剥离、复垦还地的良性循环,为全国探索出了采矿用地新的供地模式;陆川县结合九州江综合整治项目,建成了集现代农业、有机田园、生态养殖、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生态产业经济带和生态乡村建设示范区,开创了广西、广东两省区携手共同治理河流、土地的新模式;灌阳县探索兼顾产量、质量和土地节约集约的新型农业模式,建设了千亩超级稻暨再生稻绿色高产示范基地,世界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亲临现场并给予很高的评价……为推广这些典型经验,广西国土资源厅及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通过总结提炼,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示范引领和有益参照。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为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广西国土资源厅以“金土工程”广西项目为抓手,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础,通过集成各业务子系统,建成了综合监管、电子政务和共享服务三大平台。通过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广西实现了对各地国土资源利用情况的有效管理和有力控制,既大幅度降低了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成本,也倒逼各地提高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的重视程度,促进了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升。
节约是大战略,节地是新常态。对广西乃至全国来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广西国土资源厅将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抓手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巩固模范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向设区市延伸,扩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区域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除署名外,本版图文由广西国土资源宣传中心统筹提供。)
广西历届荣获“全国国土资源
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名单
第二届:柳州市鹿寨县、柳州市融安县、钦州市灵山县、河池市南丹县
第三届:南宁市青秀区、南宁市宾阳县、柳州市柳南区、柳州市柳北区、柳州市柳城县、桂林市全州县、桂林市灌阳县、桂林市荔浦县、玉林市陆川县、玉林市博白县、百色市平果县、百色市靖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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