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威
2015年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88.8%,比上年同期上升8.8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84微克/立方米下降14.3%,提前35天完成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80%的目标。
境内左江、右江、邕江、郁江等主要河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Ⅲ类水质达标率和水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市区5个河流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6件,处罚金额5082万余元,创历史新高;全市受理环境投诉17298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7.87%,其中建筑噪声投诉11558件,同比下降16.3%。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是近年来首次实现零事故的年份。
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南宁市环保工作的“十二五”收官之年,环保人用这组漂亮的数字,给了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一岗双责”抓环保
小康全面不全面,环境质量是关键。
2015年,南宁市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并不轻松。虽然2014年该市已提前完成“十二五”4项减排指标中的2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并未完成。
为了做好全年的环保工作,南宁市环保部门在“实”上下功夫,建立了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首先,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仅2015年,王小东、周红波、魏凤君等市领导就主持召开有关环保议题的会议20余次。2015年6月,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王小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南宁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目前,12个县区3个开发区都建立了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同时,做好科学编制规划,落实顶层设计。制定出台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大气污染防治(2014-2025)、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创模”三年攻坚方案(2015-2017)、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做到科学决策,规划先行,确保各项环境治理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此外,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全市环保系统共投入各级财政资金4.99亿元。市政府还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专项经费中安排约3.94亿元开展示范市环境治理项目。
科学规划治污染
为了做好总量减排工作,2015年初,南宁市政府与各县区、开发区、各责任单位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以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为重点,统筹推进四项指标总量减排。经过集中攻坚,去年1-11月,南宁市污水处理增加量全区第一。截至去年12月初,全市共完成结构减排7项,完成率100%;完成农业减排70项,完成率100%;完成城镇污水处理量2873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274万吨,同比增长22.48%;水泥企业共完成管理减排8项,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2%;淘汰黄标车19955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126.2%。
PM10防控是大气治理的重点。南宁市环保局科学规划,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目标导向,确保措施到位。根据初步研究结果,工业燃烧、扬尘和机动车尾气三大来源占南宁市PM10总量的50%以上。以此为重点,制定PM10百日防控行动方案、市区扬尘专项治理方案等文件,成立南宁市PM10治理办公室,部署开展工业污染源、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二是部门联动,确保管理到位。充分发挥市环保委统筹协调的作用,督促各城区、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部署工信部门负责落后产能燃煤小锅炉淘汰,环保部门狠抓工业大型锅炉脱硝脱硫除尘改造,建设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一三八”文明施工规定,建设自动喷雾降尘系统,逐步对施工扬尘实行在线监控;城管部门运用GPS定位等科技手段,实现泥头车装、运、消全过程监管;交通、交警部门淘汰黄标车;农业部门落实秸秆禁烧等,实现部门联动防控PM10。三是开展督查,确保责任到位。组织召开全市PM10治理工作会议,组织环保、建委、城管、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联合开展重点区域扬尘整治督查。
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南宁市加强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和大王滩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做好农村“清洁水源”工作。联合绿城水务制定污水处理率提升攻坚方案,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县区下发督办函,提请市“两重两问办”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配合市城乡建委、水邕办开展黑臭水体普查,推进污水直排口取缔,启动了18条内河整治。
严格执法护环境
2015年,南宁市以开展环保大检查为抓手,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坚持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查处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位居全区前列。
——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先后出台了《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南宁市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南宁市环境监察“定责、履责、问责”暂行办法》和《南宁市环境监管巡视督查制度》等10余项制度,全面加强环境监管。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开展了环保大检查、餐饮油烟、建筑噪声整治等19个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各区域流域、各行业排污单位等开展“全覆盖”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一方面,南宁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治安部门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市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多次联合召开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座谈会,部门间大力开展人员业务交流培训。另一方面,与崇左市环保部门开展邕江与左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与南宁市水利、海事、航道、船舶检验部门召开2015年涉水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等。
——狠抓典型案件查处。率先在全区开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笔高额罚单,处罚430多万元;率先在全区开通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率先在全区查处首例按日计罚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为原罚款数额的25倍;2015年6月,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合查办了一起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运用了查封扣押、代处置等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处罚金额3600多万元,创广西环保史上新高。
截至目前,南宁市合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万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500多家,查处问题企业600多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78个、停产企业32家、限期改正578家、关停取缔8家。全市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596件,结案393件,处罚金额5082.032万元。其中,移送涉嫌环境犯罪2起,移送行政拘留12起,查封扣押5起,按日计罚案件1起,限产停产1起,有力打击和震摄了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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