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 通讯员陈方 钟佳玲)柳州市一名初一女生在网上结识一来柳务工的宾阳籍男子后,因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被占去了清白之身。10月27日,“色狼”网友陈某因涉嫌强奸幼女,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7日,柳州某校的初一女生阿娟(化名)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桂中刑侦大队报称,自己被一名网友强奸。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前往犯罪嫌疑人租住地,将其抓捕归案。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9岁,宾阳县人,是一名来柳务工人员。随着审讯深入,案情逐渐清晰起来。
原来,陈某于今年9月份通过QQ聊天结识了阿娟,发现阿娟年幼无知后,就不时在网上向她发动甜蜜攻势。陈某在明知阿娟不到13岁的情况下,仍然要求与其“谈朋友”。懵懵懂懂的阿娟不知不觉间坠入了陈某设计的圈套中。在与阿娟见了几次面后,陈某以他家里有电脑可以玩游戏为诱饵,哄骗阿娟来到其位于城中区河东村的出租屋,进而对其“动手动脚”。当时由于阿娟极力反抗,陈某没有得逞。
10月20日晚,阿娟由于没做作业与家人发生争吵,且又怕到学校后被老师批评,遂萌生了离家出走的念头。于是,阿娟悄悄发信息给陈某,让陈于次日凌晨5时左右到柳北区白沙路接她。陈如约将阿娟直接带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阿娟在那里与陈某一住就是7天。其间,陈某与阿娟发生了3次性关系。
10月27日中午,阿娟着急的父母看到回到家中的阿娟后,又心疼又疑惑,追问她这几天到哪里去了。经不住父母盘问,阿娟最终将自己待在陈某家7天时间里所发生的事如实地告诉了父母。父母闻讯非常气愤,立刻带着她赶到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陈某对此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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