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覃强)4月1日凌晨,环江县男子韦某开着大货车途经省道323线来宾市至兴宾区桥巩乡路段时,将一名妇女撞成多处骨折后,开车逃逸。案发后,交警部门通过查看安装在交通要道上的高清摄像头拍摄的视频,通过数天排查锁定了嫌疑车辆。4月15日,韦某被警方处予行政拘留15天。
4月1日凌晨1时许,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那峩村27岁妇女张某在村前的省道323线行走时,被一辆大车撞倒在地,身体腿部等多个地方骨折,大车当场逃逸。案发后,来宾市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提取到一些汽车灯罩玻璃碎片。在医院,张对撞倒她的车子也提供不了多少有用的信息。民警通过对提取到的玻璃碎片分析,认为那是大型汽车前灯碎片,肇事车子应该为大货车。
在初步认定大货车是排查重点后,民警连夜到市交警支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调取了省道323线桥巩乡路段安装的高清监控视频,全面排查可疑车辆。但是,可能是车前灯受损范围小,民警查了事故发生前后时间段通过该路段的大货车,均未找到嫌疑车辆。交警支队大队长赖祖强和副大队长廖炳靖得知调查结果后,认为通过其它车子的司机来找嫌疑车,可能是一条有效办法。于是,办案民警通过调阅监控视频,收集案发前后时间段经过事故路段的车辆信息,再通过这些车子登记的资料,用电话跟车主联系寻找目击证人。
经过数天的排查和联系,鹿寨县司机张某和宾阳县司机陈某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案发当晚,他们开车经过事故路段时,发现距事故现场前方数十米远有一辆重型大货车停在路旁,车牌有“29993”字样。民警找到张某和陈某当面核实,再通过侦查手段,锁定肇事车辆为“桂B29993”牌号的重型大货车。4月10日凌晨,来宾市交警二大队得知嫌疑车辆将通过来宾高速公路出口后,立即派民警到高速公路出口蹲守。凌晨1时许,民警将嫌疑大货车和韦某截获。
韦某供认了肇事逃逸的经过。不过,由于韦只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警方只好对其处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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