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山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营山农商银行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方式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会期半天。
股东及代理人登记入场时间:上午8时30分至9时20分。
会议正式开始时间: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本行董事会为会议召集人。
二、会议地点
营山农商银行七楼会议室
三、参会对象
(一)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行长、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行部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审议涵盖本行2017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履职考核、第二届董监事会换届、财务预决算及股金分红、三年规划、变更注册资本等6个方面的内容,共计16个议案。
五、报名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8年6月17日至2018年6月23日,每天9:00-12:00;15:00-18:00。
(二)登记地点:营山农商银行五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登记地点或以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权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股权凭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及法人单位股权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单位股权凭证复印件。
3.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代理企业法人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
上述材料需要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六、出席会议
已经报名登记的股东和代理人凭以下手续,按时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出席会议:
(一)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明报到;
(二)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到;
(三)企业法人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凭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明报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验证入场。
八、会务联系
联 系 人:何知涵
联系电话:0817-8235300
邮 编:637700
传 真:0817-8235300
联 系 人:刘竹筠
联系电话:0817-8235300
邮 编:637700
传 真:0817-8235300
通讯地址:营山县城南镇景阳路155号
特此公告
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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