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丹
何礼东是营山县人民法院老林人民法庭庭长,在老林法庭工作的16年里,他办理案件近1100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85%以上,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100%,所办结的案件无一信访,无一不廉举报;16年来,他走遍了司法辖区9个乡镇的每个角落,跋山涉水巡回办案,因为他常挽起裤腿,打着赤脚,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赤脚法官”。日前,何礼东被表彰为全省第二批“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
跋山涉水一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老林法庭位于距离营山县城50多公里的一个山顶之上,四周群山环绕,辐射9个乡镇、14万人口。为了方便当事人,翻山越岭,到农户家中上门调节、送达法律文书等,是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日常工作中的常态。
2004年的一天,何礼东搭乘一位同事的顺风车,准备前往老林法庭辖区的玲珑乡,调解一起离婚案件,谁知这一趟,差点把自己的命搭了进去。“当时路不好走,我们的车开到一个山崖处时撞上了路桩,车顶着地顺着山崖就滑了下去。”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何礼东至今仍感到后怕。
车子滑了30多米,终于在平坦的地方停了下来。从车里爬出来的何礼东,看到自己和同事身体都没有什么大事,就准备继续前往目的地。“你看你胳膊都摔破皮了,还是回去休息下,明天再去吧。”惊魂未定的同事对何礼东说。“还是今天去吧,人家当事人都等着的。”说罢,何礼东回家换了套衣服,简单处理完伤口,又步行2个多小时到达了玲珑乡。
“夫妻两人听说我出了车祸,还跑来给他们调解,都非常感动,这一感动两人又和好了,婚也不离了。”见此情景,何礼东心里非常高兴,出车祸的事也完全不放在心上了,谁知回家后,他在病床上躺了3天。
“每次结案后,看到即将分道扬镳的夫妻、反目成仇的亲人或近邻冰释前嫌、和好如初的情景时,我心里特别高兴,特别有成就感。”何礼东说。
办案目标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2000年进入老林人民法庭工作后,如何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长期以来何礼东为之努力的事情。
2015年4月,在做树买卖的老林镇村民谢某,请来木垭镇村民邓某,帮助其将树装上货车。不料,邓某在搬树的过程中,不慎被跌落的树干压在身上。邓某经医院诊断为大腿骨折、大肠断裂,后被送到渠县一家医院手术治疗,花去医疗费用1.5万余元,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出院后,邓某多次催促谢某支付其医疗费用,但是谢某不理不问。无奈之下,邓某到老林法庭进行了起诉。“老邓,你别担心,法庭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何礼东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对邓某说道。
随后,何礼东找到卖树的谢某,一 开始,谢某非常抵触,根本不愿意支付医疗费用。随后,何礼东得知,买树方是渠县一个老板刘某,而出钱请邓某搬运的其实是刘某。几经辗转,何礼东在渠县某镇找到了刘某,并摆出相关法律条文,与刘某进行协商。经过多次调解,谢某、刘某最终答应向邓某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余元。“要不是你帮我跑前跑后,我的医疗费恐怕到现在都没得着落。”拿到这笔赔偿金,邓某握着何礼东的手,连声道谢。
在老林法庭工作的16年,何礼东竭力化解社会矛盾,送达、调解、开庭、执行、普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停行走着,将法律的公正和温情带给了每一个案件当事人。他办结的近1100起案件,无一上诉,无一信访。
“我的目标就是要让当事人带着愁容来,带着笑脸走。”何礼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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