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钦豪)某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经过结算后,给该项目的材料供应商李某打款。由于没有仔细核对账号,而误将5万多元材料款打入另一个同名同姓的李某账户上,待发现后,这笔钱已经被账户主任转移……昨日,记者获悉,经过营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帮助该项目部追回了这笔钱。
2014年11月18日,某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给其项目材料供应商李某打材料款,由于输入账号错误,而这个错误账号的用户名跟李某又刚好同名同姓,因此,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发现。
而材料供应商李某迟迟未见材料款到账,便打电话给该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询问。经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发现,原来给供应商李某的钱,被打到一个和李某同名的人的账号上。等到发现款项打错时,该笔钱已经被转移。后来,该项目部经过多方查询,找到了对方电话号码。并多次与其联系,但这个李某一推再推,一直不愿意将钱归还。
今年2月10日,该项目部放弃了私下沟通,将错收钱的李某告上了法庭。营山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在接到起诉后,随即立案。经审理后,法庭发出判决书,帮助该项目部追回这笔钱。至此,这场历时半年的“乌龙打款”事件,得以圆满落幕。
新闻推荐
本报讯(熊莉姚群丽)7月2日,笔者在营山县济川乡向坝村看到,成片的水稻正拔节生长,稻田垄间,一行行向日葵竞相开放。向日葵地里套种芝麻,也正处于开花期。放眼望去,犹如一幅怡人的田园风景画。“稻田垄...
营山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营山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