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杰)4月22日,营山县森林公安局挡获一名贩卖野生蛇的中年女子,查获乌梢蛇和菜花蛇60余公斤,民警随即将这些野生蛇放归山野。
当天,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海事处附近三岔路口有一名中年妇女携带大量野生蛇售卖。民警立即出动,将该妇女现场挡获,在其携带的麻袋中发现67.5公斤野生蛇。经查,该妇女是蓬安县南燕乡人,从营山县农村收购野生蛇,运到外地销售。
据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唐勇介绍,该妇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民警将查获的野生蛇全部予以没收,并放归大自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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