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宇恒)昨日,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3名经营木材的男子因盗窃乌木被抓。目前,三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2014年11月的一天,木材商李某运木材到营山县一木材加工厂。运到目的地后,李某在木材加工厂里闲逛起来。当他走到厂房旁时,发现了一段被黑布遮盖的圆柱形物体,他走近一看,发现这段近10米长的黑木料正是价值不菲的乌木。
“如果有钱把这根乌木买回家,以后一定升值。”由于没有足够的钱,李某只好悻悻离开。离开木材厂后,李某对那根乌木恋恋不忘。于是,他动起了歪心思,准备将乌木盗走。“可是,我一人怎么将那么长的乌木挪动呢?”李某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找同是做木材生意的朋友杨某和王某帮忙。听说木材厂里有价值不菲的乌木,杨某和王某都很感兴趣。三人合计后认为,乌木既然放在木材厂内,看管应该不严。于是,杨某租来一辆吊车,三人准备择时将乌木运走。经过3天的踩点后,三人于11月29日凌晨2时,将租来的吊车开至木材厂,把这根近10米长的乌木搬上车后,迅速拉走。4天后,三人将乌木以4万元的价格卖掉。
接到木材厂的报案后,营山县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杨某、王某抓获。昨日,记者获悉,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三人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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