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丹)丈夫犯有贩毒罪被判刑15年,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日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由于被告陈某是广东省韶关监狱的服刑人员,无法回到营山出庭,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的法官远赴广东韶关,把审判法庭搬进了韶关监狱,现场成功调处了一起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件。
据了解,陈某和王某都是营山县人,两人已结婚多年。2007年4月,陈某因贩毒罪被判刑15年,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此后,王某一直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了7年。直到今年年初,王雪经人介绍处了个对象,两人经过相处后慢慢产生了感情,双方都有了结婚的意向。但是摆在面前的问题是,虽然和身陷囹圄的陈某已经分居多年,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王某和陈某还是夫妻关系。今年11月,王雪正式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营山县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决定特事特办,把法庭设到韶关监狱, 审理这桩特殊的离婚案。为了让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前,营山县人民法院通过韶关监狱方,详细了解了陈某在狱中的思想情绪及改造等情况,并主动和陈某交流沟通,对其进行了心里疏导。
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东省韶关市韶关监狱的会议厅内,来自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的法官,以及被告人陈某、原告王某都悉数到场。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都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后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并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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