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奎 杨汉国)12月26日,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首席记者徐子越、资深摄像师李绍鹏到营山县,对营山县人民法院老林法庭庭长何礼东审理的一宗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进行了采访,节目预计将于2015年1月中旬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
据了解,该案当事人潘某某今年25岁,家住营山县木垭镇。2010年1月,她与同镇的李某同居生活,同年10月生育一女,2012年9月双方补办结婚登记。2014年4月16日,李某死于广州市某公司施工现场。经过协商,该公司赔偿死者亲属各项费用110余万元,将款打至死者父亲李某某的银行账户。事后,李某某、司某夫妇给了儿媳潘某某10万元,偿还了家庭共同债务26万元,支出丧葬费及为讨要赔偿金所花去的差旅等费用8万余元。
今年7月,感觉分配不公的潘某某一纸诉状将公公、婆婆告上营山县人民法院老林法庭。老林法庭受理该案后,由何礼东担任主审法官。通过对其家庭成员释法说理,终于解开了双方的“心结”。11月10日,法庭作出判决:被告李某某、司某返还原告潘某某应得的赔偿款17万余元,已给付的10万元予以扣减;被告李某某、司某返还原告女儿应得赔偿款22万余元,该款由其法定监护人潘某某保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据本案承办法官何礼东介绍,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是,我国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没有明确规定,在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上,一般都是参照遗产的分配方式处理,权利人之间可就具体份额相互协商,若协商不下,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同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权利人,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应当予以照顾,死者的女儿年仅4岁,就属于这种情况。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首席记者徐子越说,该案既有亲情的纠葛,又有法理的交织,情节复杂,题材新颖,具有突出的案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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