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华 宁秀华 记者 牟廷河)15日,仪陇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代某某、林某某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一案。该案作为该院“庭长庭审示范月”活动的案件之一,由该院刑庭庭长冯明担任审判长,与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据悉,该院于9月1日至30日开展以“推进庭审实质化、加强庭审规范化、提升司法能力”为主题的“庭长庭审示范月”活动,将庭长、副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一个重要环节,积极探索案件庭审方式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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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仪陇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