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拍卖文件《拍卖须知》中禁止参加者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2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3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3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6月23日10时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新政(2020)6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2.交款方式:通过竞买人的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直接现金缴纳无效)。保证金退还:竞买保证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无息退还。
备注:竞买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进账时请注明款项用途“XX(2020)XX号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响应均无效。
3.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6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接受竞买申请人的纸质报名资料。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20年6月23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5.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按该宗地的拍卖须知执行。
6.公告内容详情见:
中 国 土 地 市 场 网 :http://www. landchina.com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scncggzy.com.cn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yilongjyzx.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 系 人:林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778196719
胡先生(交易中心)13890702401
开户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宏德支行
银行账号:673900332000001675
开户银行:四川省仪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8130120059873523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新政(2020)6号
70年
≥35万元/公顷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55740.78 >1且≤2.5≤80 3920宗地坐落: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始价(万元):思德大道与春晖路交叉口东南侧(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22住宅用地19565.0138备 注
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234万元/亩。2.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含车库、设备用房及地下计容面积)≤50000㎡并满足停车数量相关要求。3.本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需与其相邻的《新政城市C-02-2部分地块》风貌、风格一致;若两地块后期合并设计、合并建设、合并管理、合并验收,则各项规划条件指标进行综合计算。4.弃土必须运抵政府指定的弃土场。5.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仪城规字(2020)第005号执行。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新政(2020)7号
50年
≥25万元/公顷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7329.45≤1.65≤35 200宗地坐落: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始价(万元):新政镇环山(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30医疗卫生用地(精神病专科医院)
615.6738备 注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56万元/亩。2.该宗地规划用途为特殊医疗用地(精神病专科医院)。3.该宗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2815.37㎡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围墙81.22m 3、堡坎73.77m 3)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拍卖出让,相关产权证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4.竞得人除支付地块成交土地出让价款外,另需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仪陇县国资服务中心支付144.2087万元用于收购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同时,由竞得人负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5.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仪城规字(2020)第00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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