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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错账后被拉黑钱就要不回来了?

来源:南充晚报 2018-08-09 01:16   https://www.yybnet.net/

■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周英(化名)本打算转一笔账给老板,却因疏忽大意,将钱转给了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 对方接受后迅速把她拉黑。昨(8)日,记者获悉,周英遇到的这桩怪事, 因无法查明对方的真实身份, 法院也无法受理。

微信转错账 对方收钱后将她拉黑

仪陇县某砂石厂员工周英,负责财务工作。7月31日上午8时许, 交接班的时间到了,周英整理手中的账目发现,头一天她经手的货款中,有2550元钱是客户通过微信转给她的,她准备用微信转给砂石厂老板。

哪知,周英在转账时没有看清名字,将这笔货款误转给了另外一名微信朋友。“这个人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他自称姓李,我们偶尔会在微信上聊聊天, 但我并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周英说。

周英手机上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当天上午8时01分,她通过微信转账给这位名叫“蓝羽青瞳”的人2550元。

刚把钱转过去,她就发现转错了,但悔之已晚。“糟了转错了, 李×, 你快点转过来。”发现这个错误后,周英赶紧给对方发送微信消息,但对方没有回应。8时07分,周英再次给对方发了一条消息:“麻烦你快点转过来嘛,我们8点交账呀。”但李×一直没有理会她。

11时40分,周英见“蓝羽青瞳”已成功收取2550元,急忙给对方发消息,请把钱退回来, 但手机屏幕上却显示出一排令她心灰意冷的字:“消息已发出, 但被对方拒收了。”周英明白,她被对方拉入了黑名单。

“腾讯客服”称 转账成功发送无法撤回

见被对方拉黑, 周英用微信绑定的手机拨打了腾讯公司支付服务热线“95017”。随后,周英的微信号收到“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发来的消息。

周英将自己的遭遇发给“腾讯客服”,很快收到对方的回复:“转账一旦成功发送是无法撤回的, 如果对方在24小时内未领取, 资金会原路退回。 如收款方已确认收款,建议您联系收款方协商;若您与收款方协商无果, 您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我司会全力配合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等调查取证。”

“腾讯客服”还表示:“如果对方没有领取转账,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其立即退还;至于转账一方设置转账到账时间, 只可延迟到账时间,却无法撤回转账。收款方在确认收款后, 资金会根据选定的时间自动入账到零钱钱包。”

因周英已被对方拉黑, 无法与对方联系, 且不知对方的真实身份, “腾讯客服”称:“为了保护用户隐私,是无法查询用户个人信息的,建议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

对此, 记者曾致电腾讯公司公关部门相关人员,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只知虚拟网名 法院暂时无法受理

周英在砂石厂打工,每月工资只有3000元,这笔货款是自己通过微信转错的,如果找不回来,只有从她的工资里面扣除。

当着记者的面, 周英演示了当天的转账流程。首先,接收转账一方必须是自己的朋友,在进入聊天界面后,点击右下角“+”,然后点击转账,随即出现对方的头像和微信昵称, 后面还用括号标注了对方的真实姓名, 但只显示姓名的最后一个字, 前面的都用星号代替。输入转账金额后,点击转账,在转账前,还需要输入密码或指纹。

周英说, 因为老板的微信号和“蓝羽青瞳”的微信号是紧挨着的,她不小心点开了“蓝羽青瞳”,而在发起转账申请时也未仔细看,待转账成功发送返回聊天页面时,她才发现转错了。

在同事的提醒下,周英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民警称,因为是她自己不小心转错的,不属于经济犯罪,不便立案调查,建议她直接去法院起诉那名微信朋友。仪陇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周英通过微信转账误转给微信朋友,对方接受这笔转账又拒绝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周英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警方可以协助受害人周英将案件移送给法院。

记者随后联系仪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对方在得知周英的情况后表示,由于周英只知道这名微信朋友的虚拟网名,却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目前法院也无法受理,周英必须通过其他渠道掌握了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才能起诉对方。

律师说法

收到错误转账拒不返还 属于不当得利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任静:周英在微信支付平台上向他人误转2550元钱,她可以向微信支付服务平台反映这一事实, 并根据转账单号要求微信平台提供转账明细及对方真实姓名、 账户等个人信息,正如银行转账明细一样,若微信支付平台不提供对方信息, 周英可起诉平台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平台作为支付提供商,在周英反映真实情况后,亦应协助周英追查资金去向。

微信朋友在明知他人误转的情况下,还点击收款,并且在周英告知实情后拒不归还,删掉周英微信,恶意侵占他人财物,属于不当得利,应归还财物及利息。市民通过微信转账交易,应先核实对方的身份, 并注明转账用途。若确系转账对象错误,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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