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回春镇来苏村通二湾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发现报警人和任何异常情况,通过了解得知该时间段内无交通事故发生,民警随即与报警人电话联系,其语言闪烁,拒不告知真实情况。目前,吴某因多次无故虚报警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6月27日凌晨,仪陇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即刻安排民警前往回春镇来苏村通二湾处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发现报警人和任何异常情况,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询问过往车辆,得知该时间段内无交通事故发生,民警随即与报警人电话联系,其语言闪烁,拒不告知真实情况。处警民警判定此警情为虚假警情,并立即上报县局指挥中心。
经查,吴某于6月26日中午至6月27日凌晨在醉酒的情况下先后7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某地发生汽车追尾交通事故,后在与民警的通话中更是口吐狂言“来抓我嘛”。在民警依法传唤其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吴某承认自己嗜酒成性,多次在酒后虚构警情谎称在某地有交通事故发生,且在民警到达现场未发现异常情况后,又称事故双方已自行处理完毕并已离开现场。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吴某向仪陇县公安局谎报假警多达57次。
目前,吴某因多次无故虚报警情,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谢光文记者牟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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