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四川南充市仪陇县一交警持警棍与人争执”一事,6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处证实,涉事交警汪某的职务是交警大队的一名中队长。此前,仪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仪陇公安 通报称,该局交警大队民警汪某与人发生口角时取出警棍防备,存在不当行为,已对其进行约谈教育。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和解。
网络流传的视频显示,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与多人发生争执,其间该男子持棍,疑是警棍。据网友们反映,该男子是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公职人员。
6月21日,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上述视频中的男子确实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公职人员,其职务是中队长,该事件县公安局已发布通报。
据仪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仪陇公安 6月19日晚通报称,6月18日14时27分许,该局110接报警称,河西工业园区科目一考场附近发生纠纷。接警后,城西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警。经初步调查,6月18日13时许,该局交警大队民警汪某驾驶私家川R009**小轿车沿新政镇新南路行驶时,先后遭川R52**学的教练车随意掉头、变更车道,造成交通事故风险。随即,汪某在工业园区科目一考试中心门前路段,下车提示驾驶教练蒋某,双方发生语言争执,遇教练、学员多人围阻,汪某取出警棍防备。
派出所处警期间,对民警汪某、教练蒋某进行检测,酒精含量均为零。经调解,二人相互达成调解协议,平息纠纷。针对汪某在此事件处置中的不当行为,该局交警大队已对其进行约谈教育,责令其规范自己言行,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通报表示,事发后,有网友截取不完整视频,以“交警酒驾持甩棍打教练”为题进行传播。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名在发布信息、传播视频时不得断章取义,更不得无中生有。对故意制造、散布、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仪陇公安 还出示了一张蒋某手写的《声明》,蒋某在《声明》中称,他和汪某发生口角纠纷,没有打架,事后经酒精检测,两人都没有喝酒。目前,双方已互相赔礼道歉,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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