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吉雪娇)近日,四川保监局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五条及《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注销四川名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十七家机构的许可证。
除四川名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公司解散注销外,此次被注销许可证的深圳市同益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浙江浙商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营业部、成华营业部,华泰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南充市仪陇第一营业部、西充第一营业部、顺庆区第一营业部、南部第二营业部、南部第三营业部、仪陇第三营业部、南部第一营业部,华泰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都市武侯区第一营业部、温江区第二营业部、温江区第三营业部、高新新乐北街营业部、高新区第二营业部、成华区第三营业部等十六家机构的注销原因均为“被所属保险公估机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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