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5秒内,杨女士先是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她起身爬起来的过程中,却又被第二辆车撞上……这是11月23日凌晨发生在四川南充西充县城的惊险一幕,事故导致杨女士全身多处骨折,但让人气愤的是,两辆肇事车在撞人后都选择了逃逸。
12月13日,红星新闻从西充警方获悉,由于群众报警抢救及时,杨女士经过救治已无生命危险,两名肇事司机也被警方抓获。
11月23日凌晨1时10分许,天下着雨。杨女士驾驶川RK30xxx超标电动自行车,从西充县城东风路左转弯后,往环城大道四段方向行驶。当杨女士行驶至环城大道四段晋城派出所外时,被同方向行驶的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挂上自行车雨篷后倒地,但小车未作停留,驾车往棕树路方向逃离。
惊魂未定的杨女士刚要起身,又被从后方驶来的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撞飞,前后两次事故的时间仅仅间隔15秒钟。监控画面显示,驾驶人在撞人后,曾靠边下车查看,但很快又回到车上,驾车逃离现场。
正在远处等候车辆的欧阳先生,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在发现有人被撞受伤后,欧阳先生当即报警,并向警方讲述了案发经过。巧合的是,第二次事故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发生剧烈撞击时,车号牌被撞飞,现场群众及时将号牌送到了附近的晋城派出所,而肇事后急于逃离现场的驾驶人竟然浑然不觉。
接到报案后,西充警方经过技术侦查、现场取证和证人证言,很快锁定黑色肇事车司机彭某以及白色肇事车驾驶人李某。12月13日,记者从西充警方获悉,日前,警方依法对两名肇事驾驶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外,由于群众报警抢救及时,全身多处骨折的杨女目前已没有生命危险。
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很严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处以3-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庆文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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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充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