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庆文)1月1日,新年第一天,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指挥中心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变造机动车号牌案。
2019年12月27日,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公安部交管局预警,在西充县、南部县一带,一辆车牌号为川A67Z3U的某品牌小型越野车与注册登记的川A67Z3U某品牌小型汽车不符,疑似变造机动车号牌。
接到预警后,西充交警迅速比对发现,川A67Z3U小型越野车车牌号数字“3”有明显变更痕迹,其违法图片信息与牌号为川A67Z7U注册登记的车型、驾驶人员、车内挂饰、挡风玻璃右上角年检标志完全一致。民警还发现,该涉嫌套牌车辆于2019年9月24日出现后便销声匿迹了,后于12月27日凌晨3时59分在西充县义兴镇卡口出现,凌晨4时29分行驶经过南部县大王镇卡口,经定水大桥路、迎宾大道城西客运站、县政府红绿灯、三中红绿灯等路段,之后再次消失。
为防止嫌疑人毁灭证据,办案民警立即电话通知川A67Z7U驾驶人刘某,到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1月1日,刘某来到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称自己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被办案民警当场控制。办案民警询问其车辆号牌时,刘某声称该车在成都,没有变造机动车号牌。在办案民警反复宣讲法律政策后,刘某才承认该车在西充县义兴镇加油站,车钥匙和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分别交给了该加油站的两名加油员“保管”。民警当即前往义兴加油站将该车和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扣留。据刘某供述,2019年7月至今,他已先后6次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经西充县公安局批准,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变造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60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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