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钦豪)“哎!划不来啊!忽视了消防安全,店铺被消防部门查封了。”日前,西充县某快餐店老板后悔莫及地对记者说道,由于店铺在装修的时候使用了易燃、可燃材料,被消防部门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元旦期间,西充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该县晋城镇天宝路的某快餐店在装修时采用了易燃、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装修材料将成为“帮凶”。随即,执法人员向快餐店负责人宣传了与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快餐店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对店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该快餐店正在进行火灾隐患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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