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琼辉 记者 张立东)9月29日,记者从南充市纪委获悉,新一届村(居)两委即将迎来换届,南充市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居)监督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明确在当地即将进行的村、社区换届工作中,将按照“一村(社区)一监督委员会、一纪检员”的原则,在村、社区设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纪检员。每个村、社区设置3-5名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个村、社区党支部设1名纪检员,与村(居)两委换届同步,可连选连任。
为落实村纪检监督员的保障,南充市将对每个村、社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居)纪检员进行适当误工补助,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村(居)纪检员的,其误工补助按村文书(村会计)和社区专职干部的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核定,即村每人每月800元、社区每人每月2000元。如果分设的,则两人各领取50%的补助。
“加强村级纪检监督,从2011年开始,南充在西充县开展了统筹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纪检员作用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南充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进村(居)监督组织建设,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减少基层矛盾。2012年,阆中市朱镇乡沿河村2组修建了一条1.96公里长的组道,群众为此集资50余万元。在修建过程中,组长杨某对某处涵洞的工程量进行了细微变更,导致预算资金超标2万元。村纪检员杜昌利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将此事上报给了乡纪委。该乡纪委对组长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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