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朋友圈中,发现某水果超市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多个水果具有治疗功效的广告,随后执法人员便将此事报告给局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某水果超市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水果超市从事水果、干果销售,系个体工商户。为了更好地宣传、推介其超市的商品,吸引顾客到店购买,在该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广告,其内容为“某某小菠萝,健胃消食、补脾止泻、降低血压。某某葡萄有降低胆固醇、抗癌功效。某某红心火龙果强效减脂、 消除水肿、抵抗自由基”等,但当事人并不能提供上述宣传用语的法定依据, 属于对商品性能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兰图告诉记者,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水果超市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并对其作出了处罚2000元的决定。
南充晚报记者 蹇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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