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犯诈骗、 盗窃和抢劫罪的三名男子,在服刑期间相识,结为“兄弟”。出狱后,他们重操旧业,结果很快翻船。昨(20)日,记者从蓬安县公安局获悉,日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南充男子何某, 因犯诈骗罪在巴中监狱服刑7年,在狱中认识了因犯盗窃罪和犯抢劫罪在这里服刑的刘某和吴某二人,三人结为“兄弟”,谋划出狱后“大干一场”。2018年11月,三人先后刑满释放,12月中下旬以来, 他们合伙在蓬安县兴旺辖区连续作案多起, 专门盗窃村民家中的鸡鸭等财物。
2018年12月16日,蓬安县公安局兴旺派出所接到文峰村村民邓某报警称,家中饲养的19只鸡被盗,价值约2000余元。就在民警处警过程中,又相继接到文峰村、韩家梁村村民的报案。据统计,从去年12月16日到30日, 短短半个月,该辖区内共有15户村民家中的鸡、鸭及衣物被盗。
12月17日,民警通过走访群众和调取附近监控发现,一辆可疑的白色轿车在12月16日凌晨2时48分从国道转入案发区域的村道路, 当天3时15分从案发区转出到国道离开现场。 民警通过对车辆信息排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
12月29日22时许, 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疑似车辆停靠在国道318线济渡乡乌鸦嘴村某砂石场附近, 民警一直蹲守至次日凌晨3时许,通过跟踪成功在济渡乡场镇将该车辆挡获, 同时抓获嫌疑人何某。 同时在济渡乡乌鸦嘴村一组路段处找到两袋被盗鸡鸭,共计10余只。
据何某交代,12月29日晚21时许,自己伙同刘某、 吴某三人从高坪区出发沿国道318线导航驾车到济渡乡附近实施盗窃, 作案后自己在接应同伙时被民警抓获,另两名同伙刘某、吴某逃离了现场。何某还交代,在10多天前,三人还到兴旺镇及周边盗窃两次, 盗窃有鸡、鸭等财物。
根据何某的供述, 该局兴旺派出所、刑侦大队组织警力对嫌疑人刘某、吴某进行布控,于2019年1月4日,分别在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将躲藏在老家乡下的刘某抓获归案,在高坪区白塔市场附近的民发街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
2019年2月2日,涉嫌盗窃罪的三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王海波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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