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晚报记者 杨真
本报讯 9月7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南充共有17名优秀教师、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8个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将获省上表彰。
据了解,今年在各地、各校和相关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 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规定程序,省教育厅对全省280名“四川省优秀教师”、70名“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47个“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已结束。其中,南充商贸幼儿园一级教师李淑岚、 蓬安县锦屏初级中学高级教师曾朝霞等17名教师;蓬安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三林,南充市嘉陵一中副校长宋奎瑞等5名教育工作者;南充市李渡中学、蓬安县教育局等8个教育集体分别获得“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记者同时从市教体局获悉,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 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推动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南充市202名教师被评选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标兵”。
据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的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 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工作严谨勤奋,甘于奉献,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同时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在学生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予以关怀;关心学生学风建设,严格育人管理,善于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敢于批评一切不良现象;立足本职岗位,潜心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效果好,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师德师风标兵”的评选应首先具备“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3年获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近3年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近3年教学成果或教科研课题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其余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此次共评出102名教师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100名教师为“师德师风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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