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义成 蓬安记者站 刘永红
3月4日,记者从蓬安县“摆顺扫干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上获悉,该县通过强力整治城市“五乱”、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治理等举措,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新热潮,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
城市:整治“五乱”提升文明形象
“请将车辆停放整齐。”3月4日12时许,在蓬安县建设路中段,一私家车车主因车辆停放不规范,被城管人员劝导重新摆顺车头。虽然临近中午,但蓬安县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城市“五乱”行动还在继续。“中午是就餐的高峰期,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不良现象很容易反弹。”蓬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鑫告诉记者,为全面管控街面秩序,提升城市环境,城管执法人员延长了街面管控时间,加大巡查密度和巡查范围,及时查纠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今年以来,蓬安县强力整治城市“五乱”。针对“垃圾乱扔”问题,设置专门收集设施,明确专门收运人员,畅通合理处理渠道;针对“广告乱贴”问题,要求彻底清除建筑墙壁、街道地面上各类非法小广告,大力整治广告乱贴乱画等顽症;针对“摊位乱摆”问题,集中力量治理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等违规行为;针对“车辆乱停”问题,加快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切实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针对“工地乱象”问题,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县城管、交警、住建、运管等部门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原则,严格落实包街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执法,履职尽责。通过加强日常保洁和文明劝导,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等得到有效解决,广告乱贴乱画基本禁止,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街道通行、通畅能力明显提高,施工乱象有效遏制。
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3月4日下午,记者在蓬安县锦屏镇龙潭村看到,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摆放着两个分类垃圾桶,地面上没有生活垃圾。“自从村里开展生活垃圾治理以来,村广播每天都会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知识,并将宣传画和村规民约张贴到每家每户。”村民唐及努告诉记者,以前是垃圾随便倒,也没人管,时间一久,到处是垃圾。现在家家户户门前都有了用于回收垃圾的桶或筐,每天定时有保洁员清运收集,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一开始很多村民不习惯,个别村民认为自家院坝要保持整洁、垃圾不仅要分类还要在全村进行评比,这些只会给大家徒增麻烦事。”蓬安县锦屏镇党委书记胡宴波表示,去年以来,全镇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播放广播、走村入户、张贴标语等方式将垃圾治理工作宣传具体到户、到人,动员村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倡导对垃圾进行分类。同时,通过发动群众制订村规民约来奖励、约束村民日常行为,增强群众改善自身居住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意识。
记者从蓬安县环境治理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全县开展主题宣传活动734次,各乡镇利用村村通和流动宣传车进行宣讲,村干部入户动员,形成全民主动参与的氛围。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县新建垃圾池1213个,修缮垃圾池(房)130个,鼓励居民设置垃圾桶(筐)151973个;落实村组保洁人员3090人,初步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由无人管到专人负责的转变。
如今,在蓬安各乡镇,户户都有垃圾桶,村村设有垃圾池……穿梭在绿树翠竹掩映的锦屏、相如、河舒、罗家等乡镇,村道干净,房屋整洁,东西摆放整齐,让人心旷神怡。
考核:排名靠后乡镇领导要“背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深化市委、市政府“摆顺、扫干净”的工作要求,蓬安县出台了《蓬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的行为。
据悉,为确保“摆顺、扫干净”等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该县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督察考核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县目督办和县治理办负责,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每半年挂牌通报,年终目标考核。对考核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乡镇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作检查,并提出书面整改方案,限时整改。乡镇按月组织对各村进行考核,督察到村、抽查到户,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到位。农村保洁工作由村委会监督,每周组织一次评比,到户、到人,及时公布评比结果。同时,加强对保洁员的工作考核,实行绩效挂钩,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去年以来,全县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一项优化人居、美化环境、保护生态的民生工程,坚持齐抓共管,注重责任落地,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蓬安县委书记温桂彪表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打造良好形象的一项民心工程。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人不履行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闻推荐
本报讯(邹文虎袁浩)3月11日下午,蓬安县诸家小学两名教师圆满完成了在该县相如一小的跟班体验式学习,与相处了5天的相如一小三年级组老师依依惜别。据介绍,诸家小学本次派出两名教师到相如一小进行...
蓬安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蓬安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