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蓬安县法院获悉,该院与该县公安机关形成联动机制,成功抓获首例潜逃省外的拒执人员,并通过调解,使申请人邓某与被执行人黎某达成还款协议。最终,邓某拿到了首批10万元执行款。
黎某原是某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8年8月,该公司在邓某处借款196万元,并以黎某个人资产担保。期满后,邓某多次催款无果,将该公司以及黎某起诉至蓬安县法院并申请执行。2014年4月,该县法院依职权通过银行划拨手段执行黎某人民币126502.13元。为防止黎某外逃,该院对黎某发出了限制出境裁定书,并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局进行了备案。
2014年黎某在账户中曾有大额资金流动,但并未用于履行债务。同年11月,蓬安县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黎某移送至蓬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在调查中,警方了解到黎某常年未在四川,随即将黎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今年1月,在黎某前往贵州商谈生意入住酒店时,将其成功抓获。今年2月,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批还款协议,同时,邓某拿到首批10万元的执行款。
邹文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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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蓬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