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虎)“感谢法院为我所做的工作,让此事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12月2日,拿到赔偿款的蓬安县劳务工人邓某向该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邓某是该县某电力公司雇佣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劳务工人。11月4日,邓某在运送变压器途中右脚受伤,被送到该县茶亭乡卫生院急救,次日,被转院至该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右内踝骨折、外踝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于12月1日出院,共花去医疗费21105元。出院当天,邓某向蓬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电力公司支付其住院期间及后续治疗的各项费用。
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审查原告的起诉材料后,决定对该案进行诉讼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电力公司一次性支付邓某赔偿款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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