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着力提高重点提案办理满意率
本报讯(王陈 记者 张立东 王青山)“我们正在对《建筑行业秩序整顿的建议》、《完成县城规划区内农民个人建房审批管理的建议》两份提案进行重新办理,办理好后将及时给县政协提案委员会答复。”9月24日,在蓬安县政协召开的重点提案协商督办会后不到一个月,蓬安县住建局已经着手对两份办理满意率不合格的提案进行重新办理。
重点提案办理满意率低于60%,提案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这是今年蓬安县政协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一大创新和探索。据了解,8月21日至28日,该县政协先后召开4场重点提案协商督办会,对30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验”。投票结果显示,有7件提案满意率低于60%,需要重新办理,涉及住建、商务、旅游、卫生等部门。
当面交流、现场投票,不合格就重办。今年的提案督办动了真格!回顾起这4场协商督办会,与会委员和群众代表纷纷感叹。据了解,为挤掉提案办理满意率“水分”,今年蓬安县政协从立案交办208件提案中遴选了30件作为重点督办提案。“城建方面问题为什么这么多?为什么总是在出问题后才补救?这些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8月21日,在首场协商督办会上,刚听取完县住建局提案承办清理的回复,县政协委员梁怀秀就接连发问,质询声让会议“辣味”十足,不少群众代表也纷纷建言。该县环保局局长韦应刚表示,“委员群众敢于发问,提出质疑,说明我们的提案办理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对我们是一种鞭策。”
为了更广泛地听取意见,让提案建议更好地落实,每场协商督办会都会特别邀请5至10名群众代表参加,并让他们参与满意率的投票。
蓬安县政协主席陈鹏泉说,提案不能止步于“文来文往”,要以“真心实意”去掉“虚情假意”,牢固树立为民办案的正确态度;要以“管用招数”去掉“花拳绣腿”,切实履行为民办案的应尽责任;要用“开花结果”去掉“空头支票”,充分体现为民办案的明显成效。
在政协创新举措下,提案的办理落实已经推动一大批民生问题得到解决——县城管局在办理关于搞好城区公厕建设的提案中,投资323万元,新建4处一类公厕;县安监局在办理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电梯安全监管、提升城市宜居指数的提案中,建立了电梯安装告知信息共享平台和电梯动态电子台账,电梯运行和安装信息得到全面及时掌握;县民政局在办理关于构建养老中心的提案中,引进民间资金建设养老设施3处……
“下一步,我们还将联合县目标办对满意率不合格的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并组织委员和群众进行视察,促进提案办理落实。”陈鹏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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