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他是高坪区永荣街星光花园小区的业主,小区因水管漏水产生了高额的水费。在与南充水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涉过程中,对方拒绝减免该笔因漏水造成的水费。他想了解这笔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支付?
业主:水管漏水水费哪个付
王先生告诉记者, 星光花园小区是一老旧小区, 业主都没有安装“一户一表”,全小区业主都共用一个总水表(DN25总表), 由小区物管在总表后安装水管并加装分表对住户的用水进行收费。前段时间,因总表后的水管损坏漏水,总表上的用水量就大大高于分表用水量的总和,物管收取水费时将此事告知了业主,希望多出来的水费由小区业主分摊。但小区住户并不想分摊漏水多出来的水费。因此,物管希望南充水投能对该笔水费进行减免,但遭到了拒绝。
“我们就想了解一下,这笔漏掉的水费该由谁来承担?”王先生对记者说。
律师:以水表用水端前或者后定责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律师告诉记者, 对于因供水管道漏水产生的大量水费到底该哪一方支付的问题, 具体要看漏水的水管是由谁负责维护的, 负责维护的人是否妥善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对结算水表及附属设施的责任归属作出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 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 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住宅小区、单位建筑区划内的园林、环卫、消防等区域共用供水设施, 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管理和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保养、 校验核准结算水表。 用户应当负责结算水表与附属设施的日常保护。”简而言之, 就是在结算水表之前的水管管道归南充水投管,结算水表及结算水表后端的水管管道由业主负责。那么,在本次事件中, 因为漏水的水管在结算水表后端, 属于业主负责维护的范围, 所以漏水产生的损失只能由业主自行承担。
南充水投:表后漏水由用水人承担
随后,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位于高坪区马官街的南充水投高坪区域服务中心。
南充水投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结算水费时,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申请校核检定。按《城市供用水合同》要求,如水表检定合格,发生的费用由用水人承担;如水表检定不合格,发生的费用由南充水投承担;若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表停、 表坏等故障,供水方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月平均水量收水费。但如果南充水投在检查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业主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损坏结算水表及附属用水设施或盗用、转供自来水等问题,南充水投将上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七章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追缴水费;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王先生听完解释后对此事表示了理解, 并表示他愿意和小区物管以及其他业主协商解决漏水的水费。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韩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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