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至9月5日, 顺庆主城区内禁止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祭祀活动。
本报讯 中元节将至,记者昨(30)日从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8月30日至9月5日,顺庆主城区内禁燃禁烧。
昨日, 家住顺庆区延安路的黄海购买了不少鲜花, 准备到父亲墓前祭拜。“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文明祭祀, 用鲜花代替纸钱。” 黄海告诉记者,文明祭祀既表达了哀思, 又保护了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8月30日至9月5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巡逻力度, 确保主城区内没有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祭祀活动。
“各执法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明确限制区域祭祀活动的具体要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严禁在滨江大道、环都大道、北干道、潆华大道、西华大道、白土坝路、师大路、 玉带路、 西河南北中路、五星花园周边五条街道、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莲池路、铁荣路、和平东路、长征路、胜利路及城区其他主要街道的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桥梁、空坪余地等公共场所进行撒石灰、 烧冥纸、 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祭祀活动。
据该负责人介绍,街道、社区和城管执法大队及志愿者将组织专人加强全天候巡逻、蹲点监控,要求在禁烧(放)区域,不见燃烧香蜡纸钱火星; 发现燃烧祭祀品及时扑灭,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洁。街道、 社区及城管执法大队要轮流安排人员上岗, 劝阻当街焚烧祭祀行为, 引导市民将祭祀活动安排在合理场所进行。 结合重要节点, 对易忽视管理的地方加大监管力度, 固定执法人员进行宣传、纠正。对不听劝阻,占道经营祭品或在禁止从事不文明环保祭祀活动的区域内出现撒石灰、 烧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由执法人员责令改正或者清除; 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妨碍和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 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祭品经营一律进店入市。”该负责人说。
南充晚报记者 张瀚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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