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秦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青波):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本局已调查终结。本局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你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你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版)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处罚2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南环法顺庆罚字〔2020〕8号)。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处罚12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南环法顺庆罚字〔2020〕9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南充市人民政府或者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6个月内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8日
新闻推荐
涉及群众的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南充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由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
(记者易立权实习生伍丽颖郑舒元)记者8月23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南充市不动产登记再次提速,...
南充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充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