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假房东诈骗真租客骗取租金的案件,警方追回了租金,抓获了假房东。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6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小陈打算租套房子方便自己找工作,于是通过网络渠道查找租房信息。在获取一处房源信息,小陈与出租人庞某取得了联系。其后小陈与庞某现场查看了房屋,非常满意,对租金商量妥当后,小陈向庞某支付了数千元租金。随后,因为领取毕业证,小陈返回了学校。而当他处理完学校事务返回租住处, 却发现房屋的门锁已被更换,庞某也联系不上。意识到被骗后,小陈立即向东南派出所报警。7月25日,东南派出所将庞某缉拿归案。 在其后的审查中,发现大半年的时间,庞某以出租此房为由,竟然诈骗了近20余人次。
如何判断是否是假房东、“二房东”? 怎么样才能核对到房屋及房主的信息?防范租房诈骗最重要的步骤是什么呢?
第一, 尽量了解房屋的真实信息,在尚未确认房东真实身份前(诸如房屋权属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不要答应任何交付订金或租金的要求,不要草率签约。确认房东身份真实、交付订金时,必须有书面的收据,注明用途、金额和时间。
第二, 签订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并在签订后立即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对房屋及产权人信息进行核实,取得合法的租赁登记证明,放心入住。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庞某的20余个诈骗对象均未通过房管部门租赁备案这个正规渠道去保护自己的权益,未核实出租房屋和房东的真实身份,致使上当受骗。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目的是什么?对于承租双方来讲,最重要的就是起到了审查作用。通过租赁备案,可以达到: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或具有合法委托的代理人,承租人的身份是否合法真实;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 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载明了双方的名称及有效身份证件,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用途、租赁标准、修缮责任及违约责任等。
《南充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二十八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实行无偿服务。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高坪、嘉陵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承办所在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业务。
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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