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王女士在四川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南充文化路店消费购物返赠面值为50元的购物券两张。后来,她拿着赠送的购物券去家乐福超市使用时却被告知是“空券”。2月16日, 记者从市政府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经市监部门调查,系超市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王女士购物券里余额为零;超市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同意由消费者在超市选购任意价值为100元的商品作为补偿。
返赠券为“空券” 消费者不服投诉
“我在家乐福购物后返赠了面值为50元的购物券两张,在购物券有效期内, 我到家乐福超市使用购物券时却被告知是‘空券’。”1月下旬,消费者王女士网上致信市长信箱投诉称,家乐福欺骗消费者,其投诉至有关方面没得到妥善处理。
据王女士投诉,她于2019年初参加位于顺庆区文化路的家乐福超市购物满一定金额赠送购物券的优惠购物活动。当时,她在该超市购物满500元,返赠了面值为50元的购物券两张, 卷上写明有效期3年。2019年12月27日,她到家乐福超市去用赠送的两张券时被告知券已过使用期、 且券为“空券”。 她于12月30日到顺庆区有关方面投诉后,家乐福超市方来电说错是双方的,超市愿意赔偿一袋大米, 购物券作废。
“我想请问我何错之有!”消费者王女士对此不服,又通过网上致信方式投诉至市长信箱,要求讨个说法。
超市失误所致道歉并补偿消费者
消费者王女士反映的“家乐福返赠购物券为‘空券’”问题,经市长信箱经办部门逐级交办至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指派中城市监所执法人员前往家乐福超市进行了调查。
中城市监所执法人员在接诉后对家乐福超市进行现场调查时,超市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王女士于2019年初在超市进行消费后,超市赠送其两张面值为50元的购物券这一情况属实。因超市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导致购物券里余额为零,不能进行正常使用。
2月上旬, 顺庆区市监局在该投诉调查处理回复中表示,经该局中城市监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同意由消费者在超市选购任意价值为100元的商品作为补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特约记者 杨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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