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嘉陵江南充主城区段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大力整治船舶停放杂乱、通航秩序混乱的不良行为,全面加强通航秩序管理,提升南充市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和全省综合交通副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现就加强嘉陵江南充主城区段通航秩序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方式和范围
对嘉陵江南充主城区段通航秩序实行重点管控。重点管控水域为:嘉陵江顺庆区搬罾镇冯江寺与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龙王庙连线水域至青居航电枢纽大坝。
二、重点管控对象
(一)涉砂船舶。包括砂石开采工程船、砂石运输船及其配套生活用船,在12月20日后严禁在重点管控水域内停泊和作业。确实需要通过重点管控水域的涉砂船舶必须提前24小时向我局船闸调度中心申报,并接受我局指定的区地方海事处全程监管,所有临时通过的涉砂船舶在重点管控水域内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公务船舶。重点管控水域内的公安、航务海事、航道管理、环保、渔政、水务等所有公务船舶(含垃圾打捞船),就近集中停泊在指定停靠点。青居库区公务船舶集中停泊点2个:白塔嘉陵江大桥左岸下游的市区二航道管理段船舶停泊区(联系电话:13547569159),上中坝嘉陵江大桥右岸下游市航务管理局海事船舶码头(联系电话:18989184026);小龙库区公务船舶集中停泊点1个:小龙航电枢纽船闸上引航道上游市区一航道管理段船舶停泊区(联系电话:18181063818)。公务船舶管理单位应主动与停泊点联系,于12月20日前就近集中停泊到位,整理船容船貌,注重公务形象,加强日常管理。
(三)客渡和旅游船舶。在属地海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实行集中有序停泊,规范提升船容船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船适航人适任,在规定航线上航行渡运,严格遵守水上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四)餐饮娱乐船舶。限定在顺庆区渔天下码头范围内停泊和经营,实行船舶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每艘餐饮娱乐船配套生活船不得超过2艘。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监督管理,所有餐饮娱乐船舶必须进行装饰打造,统一外观形象。
(五)“三无”船舶和其他自用船舶。所有“三无”船舶于12月20日前由船舶所有人自行处置,逾期未自行处置的依据法律法规强制处置。其他自用船舶未经批准,一律禁止在重点管控水域内停泊和航行。
三、工作要求
重点管控坚持“属地管理,行业指导,依法监管,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船舶统一监督管理,做到船舶令行禁止、有序航行、规范停泊,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海事机构将联合公安、水政、渔政、环保等部门,加强通航秩序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特此通告
四川省南充市地方海事局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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