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5日,本报《分流缓堵铁昌路安装中央护栏》一文报道,由于许多车辆在顺庆区铁明路与铁昌路交会路口附近调头、转弯,尤其致使上下班高峰时期拥堵不堪,交警部门在铁昌路设立全路段中央护栏。昨(7)日,市民王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这条街道头天才安装的中央护栏,第二天就被人拆除一大截。
11月7日,家住顺庆区铁昌路的市民王先生来电向本报反映,11月4日, 他看见铁昌路全线安装好了中央护栏。然而,11月5日, 铁昌路87号附近一段中央护栏就被人拆开了, 遭拆除的中央护栏被丢在人行道上。
当天中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铁昌路87号附近, 看见之前安装好的中央护栏被拆除约6米长一截,虽然拆掉的护栏中间放置了一个锥形桶, 依然有摩托车和三轮车在那里调头。
“这是交警部门设置的防护栏,怎么能让人随便拆掉呢?”在市城北汽车站旁营业的一名商铺老板告诉记者, 这条街全路段中央护栏是11月4日安装好的,5日一大早, 他来店铺上班时就看见那一截中央护栏被人拆掉了。现在,拆除中央护栏的缺口处放的那个锥形桶, 每天下午下班高峰期,就会被人拿开,让汽车在那儿调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反映,以前,许多车辆在铁明路、 铁昌路交会路口附近调头、转弯,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期常常造成车流停滞,拥堵不堪。为了把车辆分流,缓解拥堵,交警部门在铁昌路全路段安装了中央护栏。5日, 执勤交警就看见护栏被人拆掉了一大截, 并反映给了队里。 该大队已经把此事告知了城管部门,近日会把拆掉的中央护栏安装上。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否则,会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前就有因拆除道路护栏被拘留的案例。
南充晚报记者 韩顺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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