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杰)起风时院内大树掉下很多落叶,市民何女士在焚烧落叶时,股股浓烟引来了执法人员。日前,因露天燃烧落叶被罚款500元的何女士表示,以后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日前,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南中队执法人员在南门西街巡查时发现,附近冒出股股浓烟。担心发生火情,执法人员立即顺着浓烟冒出的方向跑去查看。到了冒烟的院坝里,执法人员发现,何女士正在露天院坝里焚烧树叶,院坝四周烟雾缭绕、烟尘弥漫。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并用扫把将火扑灭。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执法人员对何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500元。
据了解,枯枝落叶等垃圾在焚烧时,属于不完全燃烧。它们燃烧时,会向大气排放气体、液体和固体等多种有害物质。露天焚烧1吨枯枝落叶或1吨城市垃圾可产生310毫克的有害物质。这些物质通常附着在烟尘微粒上,随风进入大气,再进入人体,使人们患癌症的概率大大增加,如果这些飘浮在大气中的致癌物质随雨雪降到地面,还会污染水和土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严禁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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