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艳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文/图
车辆脱保, 驾驶员肇事,担心高额赔偿选择逃逸,结果没想到的是, 一个小时的时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执勤交警便将当事人挡获归案。
交通肇事后逃离
昨(9)日上午,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当天14时45分, 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一辆小车, 在望月楼附近撞倒护栏, 护栏又导致对向车道的几辆小车受损,小车肇事后逃逸。”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展开现场勘查,通过现场遗留的散落物及周围群众反映, 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的长安牌小轿车。14时43分许该小车突然撞向护栏, 护栏又造成对向车道的三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 该肇事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并未停车报警而是逃离现场。
民警随即走访周围群众,并调取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基本将嫌疑车锁定为一辆红色长安牌小车,民警通过道路监控、顺庆雪亮工程监控、街边商铺监控等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跟踪该车行驶到潆溪某小区时就消失不见。大队民警立即赶赴该小区开展排查,最终在小区内停车场发现一辆可疑车辆。
现场碎片锁定肇事车
通过现场碎片、 监控视频比对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在车内并未发现司机, 民警通过小区监控发现了嫌疑人阮某驾驶该车停放至此并离开的全过程,并锁定了阮某的体貌特征,大队民警得到此线索后, 立即组织开展抓捕行动,分成两个小组,一组负责在小区周边排查, 一组负责调取小区周边相应监控。 最终民警在小区附近将嫌疑人阮某抓获。 通过人像比对阮某正是肇事逃逸司机。阮某交代称,红色长安牌小车保险于2018年8月到期,发生事故后因为害怕承担高额的赔偿于是选择逃逸,以为不会被发现,但是没想到这么快民警就找上了门。
肇事驾驶员被拘留7日
目前, 驾驶员阮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对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行为做进一步的处理。办案民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扣12分,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处以罚款2倍保费,扣留车辆的处罚。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能因为一时的侥幸而对法律置之不顾,一定要按规定购买保险,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在发生事故后不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 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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