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有考生, 最关心的就是能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昨(29)日,记者从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华凤执法中队日前立案查处了“禁噪”后顺庆首个擅自使用高音设备进行商业促销的商户, 并开出了500元的“禁噪”罚单。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27日下午6时许,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民举报, 潆华大道一超市正在使用高音设备循环播放广告进行商业促销, 对周围居民造成极大干扰。 该局立即通知该超市所辖的华凤执法中队前往查看。当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该超市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声音震耳欲聋, 明显超过了中高考禁噪期间对声音分贝限制的有关规定。 执法队员立即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并暂扣了音响设备,同时对店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
鉴于执法过程中,店主主动接受调查,并签下保证书,承诺不再使用高音设备进行促销活动的积极态度。华凤执法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禁噪期间,我们将定期开展中、高考‘禁噪护考’、‘五乱治理’等专项行动,大力处罚和震慑噪声扰民及市容乱象; 持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加强夜间值班力量,及时有效管控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及市容乱象。”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高考期间,该局将积极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对各类噪声源的联防联控,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南充晚报记者 祝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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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禁噪令”这些事不能做!
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
●禁止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施工、 渣土运输和装饰装修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活动。
●禁止各类文化娱乐、 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
●居民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文化娱乐等场所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须停止产生超标噪声的营业活动。
●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宣传活动和招揽顾客。
●禁止机动车在主城区鸣喇叭。6月7日至9日和12日至14日中高考期间 每日7时至19时
●各考点周边的建筑施工、 渣土运输和装饰装修等作业须停止施工。
●严禁考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 音响器材搞宣传和促销等活动。
●考生住宿地点周边的娱乐行业要暂停夜间营业。
●施工工地、 渣土运输和装饰装修等作业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19时至次日7时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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