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再婚老人,由于没有亲生子女, 当老伴去世后,3个养子不愿供养她, 而其中一个她曾经抚养过的养子原约定支付5万元赡养费,也一直不给。记者昨(9)日从顺庆区司法局获悉,经过司法所调解,目前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家住顺庆区荆溪街道冒水堰村73岁的太婆刘某, 在1998年时经人介绍与何某再婚,何某有3个儿子。刘某嫁给何某时,何某最小的儿子何小宝才7岁,刘某将何小宝当亲生子看待,辛辛苦苦将其抚养成人。同时,刘某夫妇出资购买集资住房一套, 何小宝出资装修,房权确认为何小宝所有。
2012年3月何某因病去世,几天后,当着众多亲属的面,刘某与何小宝协商,由何小宝一次性给付刘某赡养费5万元,约定2012年9月付清,赡养义务终止。
此后何小宝对刘某不理不问。刘某随着年龄增大,体弱多病,多次向何小宝提出给付赡养费, 但都被何小宝以每个子女都应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拒不支付。
刘某无奈之下找到了冒水堰村村委会, 村委会建议刘某向荆溪司法所申请法律帮助。
司法所考虑到赡养纠纷毕竟是家庭问题,涉及亲情,于是,深入浅出地给老人、 何小宝以及他们共同的亲人就案讲法,说明利害,同时,从道德、法律、亲情的角度深入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最后何小宝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 并达成调解协议, 由何小宝一次性支付刘某赡养费4万元,刘某从何小宝住房搬离到其他子女处轮流居住。
李莉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新闻推荐
“建设美丽家园,从我做起!”4月7日上午,40多名环保志愿者来到西河开展“保护生态南充、共建美丽家园”系列活动,清理西景...
南充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充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