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易立权 实习生 柴梓嫣 罗熠)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城市公示名单,全国12个城市入选,其中四川省仅南充入围。
公示名单显示,这12个城市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上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三门峡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该名单公示时间为3月13日至19日。
据了解,去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指出,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决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2016年实施的24项督查激励措施调整增加为30项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其中,第二十四条要求,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补助及配套基础建设有关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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