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晚报记者 张松 文/图
“那个司机驾车好野哦,见个缝缝就往里挤,要是发生了擦剐, 又是一桩交通事故了……”12月23日上午, 市民罗先生对自己刚刚遭遇的“霸王车”抢道一事心有余悸。 他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 最近常常有一些车牌被遮挡、 而又满载货物的大货车无视交通规则,在行驶过程中野蛮抢道并线, 对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呼吁有关部门加强打击这种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反映 大货车遮挡车牌乱跑
12月23日上午, 市民罗先生驾车从顺庆区桂花路驶往老西河大桥, 正在行驶过程中, 突然有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从左面超车,然后突然变道,抢占直行车道。眼看自己的小车就要追上去,他连忙死踩刹车, 才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我要是稍微措手不及, 估计后果就不堪设想了。”罗先生说,他对这辆“霸道车”非常反感。抬头一看,发现这辆货车尾部被一张绿色帆布从车厢顶垂下来, 将车厢和车梁上的车牌号遮挡得严严实实。
“故意遮挡车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辆货车真是太嚣张了。”罗先生恍然大悟地说, 这辆货车那种肆无忌惮的样子,估计就是因为后面车牌被遮盖,街头电子眼无法实施抓拍取证, 货车车主就可以逍遥法外。
有了这一次遭遇, 罗先生对街头行驶的大货车非常警惕,看到大货车过来,他就主动避让。“一观察才发现,在玉带路一带,这种故意遮挡车牌号的大货车非常多。”罗先生说,不一会儿,他驾车来到玉带南路,又遇到一辆污秽不堪的大货车,车是空车,但依然有一块布从车厢里伸出来, 有意无意地遮挡着车尾的车牌号。
记者观察 行驶中的大货车没挂车牌
“在短短几百米的街道上,就遇到两辆遮挡车牌的大货车, 这种概率也太高了, 说明大货车遮挡号牌行为的普遍性。”23日,记者来到玉带路采访,一些市民也反映, 这些遮挡号牌的大货车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是不太遵守交通信号灯,在红绿灯口爱抢道先行;二是变道和并道操作频繁,因为其体积较大,给其他车辆易造成视线遮挡、意外追尾和擦剐。
23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玉带路(西河大桥桥头)蹲守。不到10分钟,一辆大货车从记者身边经过, 沿着玉带南路向顺庆区玉带桥方向驶去。 这辆货车装着河沙,还有少量水从车厢往外渗。车厢顶上覆盖着一张篷布。然而,尽管篷布没有遮挡住车尾部分, 但是该辆货车车尾确实没有悬挂车牌,而且车厢上也没有喷绘车牌号。整个车厢显得污秽不堪。
采访中,一些出租车司机介绍,由于南充主城区禁止大货车入城, 许多大货车就会从玉带路和滨江大道绕行通过。 这些货车司机之所以把车尾的号牌遮挡, 其意图非常明现, 就是要躲避街头电子眼对其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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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车号牌要挨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 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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