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污
染
类
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 X51 000 020 181 108 002 3
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的永红页岩砖厂使用的隧道窑断面仅2.8米,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而且挖土的地方有部分属于基本农田,脱硫设施也只是白天偶尔使用。南充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的永红页岩砖厂使用的隧道窑断面仅2.8米”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982-2005)第5.1.1条规定,隧道窑窑车面以上内高至少满足1.2-2.0米,而该厂使用的窑车高度为0.9米,窑车面以上内高已达到1.9米,超出规定的最低限高1.2米,符合国家标准。经现场核实,该厂使用的隧道窑断面内高为2.8米,与举报人反映的“隧道窑断面仅2.8米”相吻合,反映属实。
2.关于“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第三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八)建材-12条载明“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2011年)”属于淘汰类,而该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型。2017年4月,该厂经节能技改通过了南充市高坪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产能验收。
3.关于“挖土的地方有部分属于基本农田”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阅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根据高坪区阙家镇基本农田分布图、用地套合影像二调图(含矿区占地)并与永红页岩机砖厂用地红线图进行现场比对,结果显示该砖厂未占用基本农田。
4.关于“脱硫设施也只是白天偶尔使用”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由于该厂脱硫塔水池损坏,已于2018年11月5日申请停产,正对脱硫水池进行维修,此阶段脱硫设施未使用。查阅该厂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脱硫塔运行记录表,记录情况完整。按照高坪区环境保护局高环〔2018〕70号文“双碱法脱硫设计方案”有关要求,该厂定量投放烧碱(氢氧化钠)日投放量为75千克至100千克,该企业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脱硫药剂烧碱(氢氧化钠)实际共采购22吨,与脱硫药剂台账记录总量(合计20吨)基本吻合,烧碱(氢氧化钠)添加量满足达标排放需求;同时,通过民意问卷调查,均反映未发现该厂在生产期间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情况。
综上,结合该厂脱硫药剂烧碱量和民意调查,该厂脱硫设施平时均在使用并正常运转。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王军
责任单位: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
责任人: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局长邓元文
从2018年11月9日开始,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震寰同志带工作组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982-2005)第5.1.1条规定,隧道窑断面2.8米符合国家标准,不需要整改。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永红页岩机砖厂根据国家砖瓦行业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标准,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的监管。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企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包括在基本农田上的临时乱搭乱建行为。
(四)第四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责成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有关要求,按期完成脱硫塔水池维修并正常使用,已于2018年11月16日前完成;若发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安排排查检修,确保设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五)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责成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不反弹。无2 D51 000 020 181 108 002 9
南充市顺庆区三步街24号小区内噪音扰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小区11栋楼下开的潮汕砂锅大排档和盱眙龙虾两家店店,从晚上七点开始一直营业到第二天凌晨五点,顾客划拳喝酒发出噪音影响居民的睡眠,另外店家修建的烟囱附在居民楼的外墙上,也发出很大的噪音。店家对厕所厨房的污水处理不当,导致污水溢出到小区地面,影响出行,散发恶臭;小区9栋楼下有一条小巷子,堆积了很多生活垃圾没有人处理,特别是夏天蚊虫苍蝇乱飞,发出恶臭,一楼的居民都不敢开窗。桑园坝社区为了应付检查就修了一堵墙遮羞。诉求:希望督导组帮忙解决小区的环境卫生问题和噪音扰民问题。南充市大气噪音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潮汕砂锅大排档”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齐全,但因烟道设立于小区内并上顶,鼓风机运转时烟道产生异响形成噪音;“盱眙龙虾”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齐全,其烟道接入居民烟道;调查发现,两家店均为夜间经营至凌晨且顾客存在大声喧哗行为。
2.关于污水排放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两家餐馆污水虽接入排污管道,但因该小区下水管网老化,导致污水排放不及时倒灌溢出地面,加之清除疏通不及时,造成污水四溢。
3.关于环境脏乱差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小区居民在9栋楼下小巷就近乱扔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堆积过多影响环境。属实
责任领导:顺庆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洁平
责任单位:顺庆区城管局,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顺庆区城管局局长何良永,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华伟
2018年11月9日开始,顺庆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洁平全程敦促、督导区城管局、东南街道办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区城管局、东南街道办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顺庆区城管局对油烟、噪音扰民的“潮汕砂锅大排档”和“盱眙龙虾”分别于11月9日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顺城执东南责改【2018】第023号、南顺城执东南责改【2018】第024号),并责令立即整改;区食药局对无证经营的“盱眙龙虾”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川)食药发南顺责改通【2018】(东24)号,责令立即停业。
2、整改情况:一是对“潮汕砂锅大排档”朝向小区一侧的三个窗户实施封闭隔音,对外墙烟道安装隔音棉,以上两项已于2018年11月11日完成;对不符合办证和经营条件的“盱眙龙虾”立即关停,引导搬离,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二是责成店主设置温馨提示标识,对客人加强引导劝阻,防止夜间喧哗,已于2018年11月10日完成。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对小区下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对地面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已于2018年11月11日完成,小区污水排放问题得到解决。
(三)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情况:对堆放垃圾立即组织清运,已于2018年11月11日完成。
(四)建立常态监管机制
责成东南街道和东南城管执法中队结合重点时段,每天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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