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晚报记者 王治钦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残联康复科了解到, 为巩固提升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效果, 南充市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对脑瘫儿童的救助力度, 对脑瘫患儿的救助不再设家庭贫困证明的限制, 任何家庭都可以申请救助。
据介绍,2012年南充市在省内率先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这是一项关心关爱群众的重大民生项目, 着力提高脑瘫儿童生活能力、 帮助脑瘫儿童融入社会、走出困境。原则上每年救助460名0至12岁脑瘫儿童, 年度之间根据需求情况、财力情况,适当调整。近两年来,南充每年的救助人数均在500人以上。
该项目的救助内容是根据脑瘫儿童的实际需求,由定点的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 为患儿提供功能康复训练、矫形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每名脑瘫患儿根据病情需要每年可任意选择其中的1至3项救助。
据了解,南充市为了加大对脑瘫儿童的救助力度,以往参与救助项目的必须提供家庭贫困的相关证明,今年对脑瘫患儿的救助则没有该项限制,任何家庭都可以申请救助。同时,该项目此次修改也取消了年限限制, 将长期实施下去, 每年都将为脑瘫儿童提供相应的康复救助。
脑瘫儿康复救助的金额和结算方式
各地根据患儿家庭贫困程度和实际康复需求来确定救助金额。南充市的救助标准为:每名脑瘫儿童功能康复训练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年,康复训练半年经费1万元,由省级经费结算, 训练一年的(三区): 省残联项目经费支付1万元,三区支付0.4万元, 市级0.6万元。训练一年的县(市):省残联项目经费支付1万元,县(市)支付0.65万元,市级0.35万元; 手术每例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年; 辅助器具适配每例救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年。
项目救助资金由县(市、区)残联根据患儿所接受的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与项目定点服务机构结算。患儿在医保协议管理定点机构接受符合规定的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先由医保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报销,差额部分再由民政部门根据患儿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救助,最后由当地残联按规定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不足部分由患儿监护人自行承担;患儿在非医保协议管理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经当地残联审核后,由民政部门根据患儿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救助,再由当地残联部门按规定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不足部分由患儿监护人自行承担。 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市残联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补助到县(市、区)财政或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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