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晚报记者 张松 文/图
“这里再也没有臭味了,感谢《南充晚报》和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7月14日,记者在高坪区小龙街道五马岭村采访时,受到村民热情欢迎。村民从家里端出凉开水,一饮而尽,以此表示当地水体污染源被取缔后,他们对水质十分放心。王家河被养殖场污染问题,经过多方努力,至此彻底得到了解决。
记者回访
王家河已清澈见底
7月14日上午,高坪区小龙街道五马岭村村民刘先生来电感谢《南充晚报》和高坪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为民办实事:晚报的连续报道让相关部门取缔了位于高坪区螺溪镇对鹅坝村的一处养猪场,被污染的王家河又变成一河清水。 当天上午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五马岭村。进村就是一片碧绿无边的风景树苗圃。艳阳朗照,周遭碧绿得刺眼。一阵阵山风袭来,清新而微含香气的空气直沁心脾。
“老乡,如今整个村子再也嗅不到粪臭味了,这空气好新鲜啊!”记者跟路边的村民打招呼。 这些并不认识记者的村民们回道:“是呀是呀,现有都好了。不久前这里有一家养猪场和一家养鸭场,把整个村子都弄臭了。感谢《南充晚报》对此事的报道, 解决了我们的一大难题。”记者笑着回道:“不仅是《南充晚报》的报道,主要是报纸刊登了报道后,引起了有关方面关注,这个问题才妥善解决了。欢迎大家今后继续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225777提供新闻线索。”
记者沿着王家河走了很长一段,河中虽然水量不大, 但仿佛一汪山泉般清澈见底。 以前堆积在河岸上的淤泥和粪便,已经全然不见。浅黄的河床穿过茂盛树林、绿油油的农田,在下游处汇入其他支流,一起流入高坪区螺溪河。
没有污染
养猪场附近堰塘可钓鱼了
7月14日上午11时20分,烈日当空,记者沿着王家河沿岸逆流而上,来到五马岭村与高坪区螺溪镇对鹅坝村交界处曾经的一处养殖场。这处养殖场为两家业主, 其中一家为养鸭场,很早就被责令关闭;另一家养猪场, 曾经一直以种种理由存在着。养猪场排出的猪粪,以各种方式排放到王家河, 导致五马岭村全村人被粪臭味包围, 几乎所有村民家的饮用水井被污染。
本报记者接到村民的爆料后,对现场进行过全景式和根源式报道。 报道引起高坪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在各方面努力下,这家养猪场被要求整改。 两个月整改期满, 该养猪场仍无法达到无害排放, 高坪区检察院责令有关单位将其彻底取缔。
14日中午, 记者在现场看到,养猪场外有一条便道,依道修建的两排工作用房, 如今已被彻底拆除, 化粪池上的机械已被拆除一空。化粪池被清空填埋,现场剩下满地瓦砾。
养猪场铁大门被一道铁锁锁住。透过铁门可见,场内所有作业设施一拆而空,养猪大棚内的猪圈隔栏同样被拆除,整个大棚内部空空如也。记者看到, 拆除构筑物的地面已被清理,部分地面还被仔细打扫过。整个养猪场嗅不到明显的臭味,建棚时修剪过的树木重现新芽。
在养猪大棚附近一个闲置堰塘,有几个人撑起太阳伞在垂钓。一位带着儿子的钓友介绍,养猪场拆除,没有污染了,这里环境宜人,一半是钓鱼怡性,一半是休闲养身,这里离城市不远,来此休闲的市民很多。
井水变清
村民直接取水煮饭
五马岭村村主任李建林介绍, 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王家河边督办几次后,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也多次带着相关执法部门现场督办。根据村民要求,有关部门在7月上旬将养猪场取缔。
村民对于养猪场取缔一事兴奋不已。从这里过路的螺溪镇三步桥村村民蒲会琼表示,过去一走进五马岭村,到处都臭烘烘的,村民苦不堪言;最近经过这里,没有闻到臭味了。
有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陈正均, 兴冲冲从家里接了一碗水出来高兴地喝下。 这水是用他刚从井中抽起来的水烧开后凉的。过去,养猪场的下水道经过他家井水附近, 由于下水道的渗漏污染, 他从井里取出的水就有粪臭味。“井水污染后,不但人畜无法饮,就连洗衣拖地也无法用,臭味除不掉,熏人!”
14日中午12时20分,陈正均已煮好香喷喷的农家饭。见记者谢绝就餐,他真诚地说,这家养猪场搬走后, 村民们在家不再关门锁窗,田野的自然空气,让人神清气爽。过去搬离村子的许多农户,趁着暑假又纷纷搬回来,“毕竟村子里更加凉爽,是避暑的好地方。”
刚刚从场镇上搬回家的当地村民胡女士正在堰塘里洗衣服。她说,没有污染,天然堰塘里的水很干净, 毕竟村民们习惯在堰塘里洗衣服,这种习惯改也改不了。
新闻闪回
●4月9日,本报《门前一条弯弯的河 为啥天天都有粪水流过?》一文报道:高坪区小龙街道五马岭村村民爆料, 从3月底开始,流经该村的王家河被位于该区螺溪镇对鹅坝村的一家养猪场直排的粪水污染。
●4月13日,本报《督促整改 逾期未结将追究法律责任》一文报道:上述文章见报后,引起高坪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4月11日,4名检察官对王家河的污染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传唤相关人员并做好调查笔录。检方表示,他们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当事方发出检察建议书,责令整改;如果整改不力,他们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追究相关方面的法律责任。
●4月27日,本报《王家河畔养猪场 整改初步见成效》一文报道:4月16日,高坪区检察院分别对该区环保局、区农牧业局、螺溪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 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螺溪镇对鹅坝村养猪场排污问题进行监管、 指导和治理, 两个月内书面回复治理情况。 后来, 高坪区环保局对这家养猪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达到污染零排放的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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